中新網內蒙古新聞9月2日電(王謙)日前,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檢察院獲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、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財政部聯合授予“節約型機關”。
據悉國管局、中直管理局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組織全國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。截至2021年6月底,經實地和書面評價認定,各省(區、市)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35%左右的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建成節約型機關,112家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全部建成節約型機關,8月23日予以公布,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位列其中。
該院辦公室負責人介紹,海拉爾檢察院全面落實關于碳達峰、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,按照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<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總體方案>的通知》和《關于印發<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方案>的通知》要求,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。
行動開展過程中,海拉爾檢察院高度重視創建工作,精心組織、系統謀劃、狠抓落實,扎實推進節約型機關創建各項工作:一是加強組織領導,由辦公室實施創建行動,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,檢察院全體人員形成了同向發力、共抓創建的工作格局。二是強化對院里每個干警指導,制定節約型機關標準,依托節能協會、節能監察中心等第三方專業機構組建專家團隊,參與創建指導和評審,對本院創建單位創建工作全部進行核查驗收。三是加大宣傳力度,堅持集中和日常宣傳相結合,在院外電子宣傳屏和單位醒目的地方張貼節約型機關宣傳內容,并在單位工作群要求每個干警學習,開展“節約糧食”“低碳生活 綠色出行”“公共機構節能”倡議書;宣傳介紹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內容和成效。四是強化資金保障,推進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,配置生活垃圾分類容器,統計分析等環節基本實現“云操作”。
通過創建節約型機關,海拉爾檢察院節約能源資源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,節約環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,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基本形成。
下一步,海拉爾檢察院要加快推進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,完善管理制度、強化目標管理、提升創建質量;通過多種渠道宣傳推介節約型機關創建工作成效,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。建立健全節約型機關常態化、長效化機制,持續鞏固創建成果,不斷提升創建水平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