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內蒙古新聞10月29日電 (張瑋 石斌)29日,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右旗公安局獲悉,該旗1人因妨礙疫情防控、4人因故意隱瞞中高風險旅居史被警方治安處罰。
10月27日12時許,楊某(男、27歲,甘肅武威人)在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鎮全員核酸檢測期間,拒不執行24小時封控管理措施,不聽從工作人員勸阻,執意出門。
經阿拉善右旗公安局巴丹吉林派出所傳喚詢問,楊某對其妨礙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,后悔不已。巴丹吉林派出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楊某作出治安處罰。
10月12日,秦某某(男,30歲,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)、趙某某(男,40歲,黑龍江省大慶市人)、王某某(男,23歲,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人)、鞏某某(男,23歲,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人)4人開車從呼和浩特出發,途經烏拉特前旗,13日到達阿拉善盟額濟納旗,直至18日離開額濟納旗,19日到達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鎮,在住宿期間,秦某某、趙某某、王某某、鞏某某4人對在酒店工作人員詢問時故意隱瞞了在額旗旅居經歷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上述4人行為構成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的決定、命令的違法行為,故意隱瞞中高風險旅居史被依法治安處罰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