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內蒙古新聞4月29日電(王謙)為深入推進“轉觀念、強作風、優環境、重落實、樹形象”學習實踐活動,踐行司法為民理念,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,近日,內蒙古呼倫貝爾海拉爾區檢察院依托刑事和解,積極主動開展社會矛盾化解工作,一起盜竊案件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。
2022年4月19日,海拉爾區檢察院簡案組在辦理一起盜竊案件時,經審查發現該案中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犯罪情節輕微,系初犯、偶犯,郭某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認罪悔罪態度良好,對受害人有賠禮道歉、取得諒解的意愿,且盜竊物品及時發還被害人竇某某,沒有給被害人造成經濟損失。對此,檢察官認為該案件存在刑事和解的可能性。
經訊問犯罪嫌疑人郭某某、詢問被害人竇某某,就達成和解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,了解雙方和解意愿。2022年4月26日,檢察官主動聯系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,并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進行了釋法說理,犯罪嫌疑人當場向被害人賠禮道歉,取得被害人諒解,雙方握手言和。在檢察官的主持下,本著自愿原則,雙方簽訂了《和解協議書》。檢察機關當場向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送達了《不起訴決定》,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。
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,強化刑事犯罪的源頭管控、審前過濾,從保穩定、促和諧的大局出發,在司法辦案中積極開展刑事和解工作,制定了《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“檢調對接”工作實施辦法(試行)》,積極探索和健全社會矛盾多元化解決機制;構建“人民調解+刑事和解”新格局,完善輕微刑事案件矛盾糾紛調處工作;加強刑事和解啟動前的釋法說理工作,提升刑事和解的適用率和當事人認同率,有力維護海區社會和諧穩定、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