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內蒙古新聞5月25日電(王謙)“檢察官,我的卡上收到救助金了,現在正是種地的緊要日子,我正為今年上漲的各項種地費用發愁,這筆錢真是太及時了……”,日前,被救助人于某給內蒙古呼倫貝爾海拉爾區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打來的感謝電話,檢察工作能給老百姓帶去切實的幫助,讓檢察官們心中充滿成就感。
去年于某因與鄭某的借款糾紛訴至法院,經法院判決鄭某應返還欠款及利息,并承擔訴訟費用,但對方一直沒有履行給付義務。經于某申請啟動執行程序,發現鄭某無可供執行的財產,于某不服,日前向本院申請民事執行監督。
檢察官在接訪過程中了解到,于某之所以著急索要欠款,是因為春季農耕已經開始,于某想要承包耕地賺取生活費,但因鄭某欠款未能及時返還而無法支付承包費用;于某家中只有夫妻老兩口,平時主要依靠家中菜園的賣菜收入作為經濟來源;于某的兩個兒子均沒有固定工作,還需要負擔各自家庭和撫養孩子的費用,自顧不暇,無法承擔于某老兩口的撫養費,導致于某生活出現困難。
通過于某的陳述,海拉爾區檢察院綜合業務部干警認為節氣不等人,于某首先要解決的是承包耕地種植的問題,且于某的情況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,通過國家司法救助可以緩解于某面臨的難題。為此向于某介紹了國家司法救助政策,指導其撰寫司法救助申請書、準備相關材料。經過調查走訪,及時導入程序并為于某申請國家司法救助金0.8萬元,在農耕季節及時發放到于某手中,緩解了于某的實際困難。
海拉爾區檢察院將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,主動作為,把“國家司法救助”作為 “轉觀念、強作風、優環境、重落實、樹形象”的有效載體,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司法為民的特色和優勢,為因案致貧的困難群眾提供有效幫助,以實際行動傳遞“檢察溫度”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