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內蒙古新聞7月6日電(馬晉、孟倩倩)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是指具有“低空超低空飛行、飛行速度慢、不易被雷達發現”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。
近年來,無人機在航拍、農業、測繪等領域的作用日益顯現,但一系列“黑飛”“擾航”“偷拍、偷錄”“破壞設施設備”等案事件,也給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帶來了嚴峻的挑戰。
今年以來,呼和浩特鐵路公安處接連查處5起無人機違規升放案件,違法行為人通過使用無人機噴灑農藥、進行航拍直播或拍攝沿線畫面,屢闖飛行禁區,“黑飛”“侵線”問題頻發,對鐵路運輸安全暢通造成不良影響。
為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,維護社會公共安全,切實保障廣大群眾人身和財產合法權益,近日,呼和浩特鐵路公安處發布《關于加強鐵路沿線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安全管理的公告》,公告指出民用無人航空器駕駛者擁有者應當按照相關規定,進行實名制登記,并張貼相應身份標識。在開展飛行活動前,應依法取得相應飛行資質,提前向主管部門報備飛行計劃。
同時,依據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》規定,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范圍內為禁飛區,嚴禁升放民用無人機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。對違反禁飛的相關規定,在電氣化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范圍內擅自進行民用無人機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飛行活動的,鐵路警方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,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、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的,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呼和浩特鐵路公安處治安支隊副支隊長呂亮表示,為提高群眾對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的認識,強化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管理,連日來,呼和浩特鐵路公安處管內各所隊已部署集中開展關于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安全管理普法宣傳活動12場。通過張貼公告、集中宣傳,教育引導旅客群眾、沿線居民和飛行愛好者自覺遵守《公告》要求,主動配合警方工作,杜絕違規升放飛行,切實保障鐵路運輸安全暢通。(完)